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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的真谛:管理=管人理事(一)
来源: | 作者:pro138906 | 发布时间: 2020-08-14 | 393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谈到管理,大家都非常有兴趣,但是什么是管理呢?我们不妨用一个最简单的方式来了解它:“管理=管人理事”。管理等于管人跟理事的乘积,换句话说,管理不但要管人,而且要理事。
谈到管理,大家都非常有兴趣,但是什么是管理呢?我们不妨用一个最简单的方式来了解它:“管理=管人理事”。

管理等于管人跟理事的乘积,换句话说,管理不但要管人,而且要理事。如果我们发现某管理者把人管得非常好,但并没有把工作办好,那他的管理还是等于零,这种情况,我们称之为“一团和气,一事无成”;相反的,我们也会发现有的人很会做事情,可是每次做事都得罪人,最后他还是没有办法把事情做好。可是管理是双方面的,一方面要讲人际关系,一方面要有工作效率。

但是这个定义只适合西方人,对中国是不适用的,因为中国人是不喜欢被管的民族,一听到“被管”这两个字就反感。我们当初把“Management”翻成“管理”,恐怕就是不太妥当的。我们中国人从小到大所听到的都是“你少管”、“免你管”等辞藻,从没听到“请你来管我”的话。

关于这种民族性,从孟子以来就有一个好方法,就是刚好把前述公式倒过来:

管理=理人管事

依孟子看法,理人就是敬人,所谓敬人者人恒敬之,中国人不喜欢被管,但不能不理他。理就是敬,用现代话说就是看得起,中国人都希望被人看得起,所以要管理国人,要先看得起他,因此我们首先建议:对于中国人,最好别管他,但不能不理他。

怎么去“理人”呢?简单说,就是要投其喜欢,中国人喜欢自动,这点常被人误解,因为如果把中国人当做是被动的,他就会产生被动的感觉,做起事情来马马虎虎,我们回过头来骂他被动,这是不公平的。我们只要想办法,让他自动,他便能做得很好。

让他自动自发用妙法

至于什么是自动?首先要指出,天底下没有自动的东西,中国人早已知道这点,中国人知道人是不会自动的,要自动须先经过设计。这种设计应如何运用在管理上?兹举一例说明,外面正下着大雨,一位经理要请一位电脑工程师到某处修电脑,工程师心中必定老大不情愿,此时如果这位经理用命令方式硬要工程师去,因为“这是你的工作”!结果,工程师可能便辞职不干了;反过来,这位经理是懂得管理的,他会说:“雨太大了,你还是别去吧!”则通常工程师会自动自发地前去修理;如果那位工程师听经理这样说,居然真的不去了,经理该怎么办呢?此时经理可稍等几分钟后,大声传唤司机:经理自己去修理!如此那位工程师脸上一定挂不住,拼死命也只得去了!这是说明中国人有的是办法,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打发得了的。俗话说:“敬酒不吃吃罚酒”,管理应尽量先用敬酒的方式,换句话说,尊敬部属,给部属面子,尽量站在部属的立场来设想,让部属能自动自发做好工作,如果不自爱,不自动自发时,才使用“罚酒”。

中国人都讲情理法,到底是以哪一个作基础?过去许多人对此有误解,以为中国人是讲情的,这是因为他们用的是西方式的水平思考法,把情理法三者摆在同一水平上,因此就弄乱了。其实,中国人所用的是垂直思考方法,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应该是“情—理—法”,换句话说,儒家不讲法,这是错误的。儒家是以法作为基础,管理也一定要以法作为基础,但是不要明讲。因为制度化不是最好的管理方法,制度化一定僵化。因此有人一方面指台湾的管理缺乏制度,一方面又说国营事业所受的约束太多,这是矛盾的。

制度是管理必经过程

制度化是管理必经的过程。任何管理制度化经过某一阶段后,必定会“冻结”起来,就好像冰箱里的冰太多气就不通了,所以要调整,所以要把“理”摆出来。中国人认为合理一定合法,所以要守法,大部分中国人都没有看过六法全书,但是他们认为没必要看,因为中国人认为:“只要合理,一定合法!”因此大部分中国人都不愿意像西方人一样,辛辛苦苦地去记法律条文,他们只问合不合理,合理一定合法!

但是,理是最难讲的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所以最后提升到情。从逻辑上看,法是基础,法不存在时,情理也没有了。而对中国人来说,情理法三者,仍着重在“理”。情是“面子”,理是“脸”,中国人骂人不是说“你不要面子”,而是说“你不要脸”,意思说是讲“理”,可见中国人很重视理。先以“情”来讲理,给对方面子,尊重对方,而后再讲理。情理讲不通时,就用“法”来讲理。所以在管理上应把情理法安排得有规律,当对方跟我们讲情时,我们便要讲理,如果不讲理,便不能怪对方翻脸无情。我们在管理的设计上,便是基于此道理而来。管理者应看得起你的部属,少用指挥权,权是有限的,所以称权限。权不用,永远还存在,但是权一使用,权力的效果暴露,部属便会设计一套方法去适应或抵制它,使之日渐无效,权便等于没有了,所以主管者要发挥指挥力量,应少用权,部属才会自动去做事,这是管理上的一个原理。